一、 宗    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技術水準,並選拔代表新竹縣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籃球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四、 協辦單位:新竹縣議會、新竹縣體育會、新竹縣立六家國中、竹北市公所、

竹北市體育會、賈鐵山籃球推廣協會、群茂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藝林照相館、環亞不動產。

五、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 贊助單位:

七、 組    別:社 會 男 子 組                                                            

八、參加資格:社會男子組:必需設籍新竹縣滿三年且年滿18歲方得報名加

九、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831315日共三天(依參賽隊伍多寡)

  十、  競賽地點:新竹縣立六家國中

  十一、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於抽籤會議決定之。

十二、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三、報名方式:

(1)    期:即日起至35日 止。

          (2)    點:302新竹縣竹北市福興東路一段302號(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收)

          (3)聯絡電話:03-65829290937-152811 楊文明 總幹事

          (4)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各一人、球員(含隊長十二人)共十五人。

          (5)    用:報名費每隊1000元及保證金每隊2000元(完全比賽後退回)報名時繳交。

十四、報名手續:填繳報名表並請加蓋領隊印信(字跡請勿潦草)儘可能下載報名表,以電腦打字,一律(通訊報名)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

十五、領隊會議:訂於9831日 (星期一)早上十時在新竹縣立體育場內會議室舉行,商討有關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人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六、競賽資訊:報名表及賽程表屆時公佈於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williams590215/

十七、獎    勵:各組優勝單位由大會頒贈獎盃以資鼓勵。

十八、申    訴: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於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三十分鐘以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提出,申訴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十九、附    則:

(1)每隊球衣及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須繡有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則不得下場比賽;球衣顏色不同或是沒有號碼者不得下場比賽,多人不符規定除取消該隊下場比賽,並沒收保證金

            (2)參加各單位經費自理及隊職員比賽期間給予公假。

(3)球員每場出賽必須攜帶身份證備查(大會得已備查),未帶證件不得出賽(其他證件均不採用),如有不合規定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4)各隊隊職員保險費由各隊自理,本會另有辦理場地保險。

二十、預估參賽單位及人數:203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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