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新竹縣【縣長盃】籃球育樂趣味賽競賽規程
一 、 宗 旨:「樂在運動,活的健康」,打造運動島紮根籃球育樂趣味賽。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新竹縣政府、新竹縣縣議會、新竹縣體育會。
三 、 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四 、 協辦單位:新竹縣立博愛國小、新竹縣賈鐵山籃球推廣協會、關西籃球發
展協會、竹北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竹東鎮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群茂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藝林照相館、環亞不動產。
五 、 活動時間:99年11月7日 上午八時整。
六 、 活動地點:新竹縣立博愛國小。
七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10月29日 下午17:00時整。
八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傳真、郵寄或親洽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聯絡電話:03-6582929 傳真:03-6582626 楊文明總幹事
地 址:新竹縣竹北市福興東路一段302號
電子郵件:williams590215@yahoo.com.tw
九、 報到時間:上午08:00~08:30辦理報到手續。
十、 開幕時間:上午09:00於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
十一、參加資格:本縣各公私立國小皆可組隊參加。
十二、競賽組別:(一)全場五對五籃球賽。
(二)三對三籃球賽﹝三、四年級一組;五、六年級一組﹞
(三)籃球障礙趣味接力賽
十三、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制定趣味賽規則。
十四、賽 程:有關競賽事宜及編排賽程視報名隊數由承辦單位決定之。
十五、獎 勵:取前若干優勝隊伍由大會頒贈獎杯、獎品等以資鼓勵。
十六、申 訴:如有爭議,應於事實發生一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提出,以裁
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另行抗議。
十七、附 則:(1)各單位經費自理。
(2)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
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汙辱裁判、職員等事情發生時,除按
規定停止球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4)參加單位職員比賽期間給予公假。
(5)每人只准報名一隊,如比賽發現球員參加二隊獲二隊以上
者,代表先上場比賽球隊為準,不得再參加其他隊伍比賽,
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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