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1年市長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六、組 別:(1)壯年男子組(限4隊、未達3隊則併入社男組)。

(2)社會男子組(限30隊)。

(3)社會女子組(限12隊)。

(4)青年男子組(限12隊)。

※各組各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七、參加資格:

(1)壯年男子組:40歲以上者:限61年6月1日 (含)以前出生。

(2-3)社會男(女)子組:新竹市各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及市民均可組隊參加。

社男組同一機關、學校、公司(名稱)限報名一隊。

(4)青年男子組:民國81年9月1日 (含)以後出生者為限。

八、競賽日期:101年6月2、3、9、10日共四天。

九、競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十、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於抽籤會議決定之。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

(1)日 期:即日起至5月7日 止。

(2)地 點:300新竹市學府路二號(建華國中體育組 沈施俊老師 收)

(3)聯絡電話:0933-117826 沈老師(聯絡時間12:00~13:00,17:00~19:00)

(4)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含隊長十二人)

共十五人。

(5)報 名 費:新臺幣1500元,保證金每隊2000元(完全比賽後退回),共3500元(報名時繳交)。

十三、報名手續:

(1)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一律(通信報名)掛號或現金袋方式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新台幣3500元整。

(2)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相關費用,不予受理參加比賽。

十四、領隊會議:訂於101年5月12日(星期六)下午3時在新竹市立體育館內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舉行,商討有關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人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競賽資訊:報名表及賽程表屆時公佈於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頁

十六、獎 勵:優勝單位由大會頒贈獎盃以資鼓勵,各組(獎盃)錄取隊數>3取

1>4取2>5取3>6取(含)以上取4。

十七、申 訴:有關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經察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賽後則不受理。

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十八、附 則:

(1)球員每場出賽必須攜帶證件備查: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即可(影印

本及其他證件均不採用),未帶證件不得出賽,如有不合規定一經發現或

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2)各組各隊每次下場比賽前15分鐘必須主動將整隊證件繳交至記錄台並接受檢核,未帶證件不得下場比賽。

(3)每隊球衣及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須繡有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則不得下場比賽;若整隊無法出場比賽,則沒收保證金。

(4)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棄權、侮辱裁判及職員之球隊,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出賽及沒收保證金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5)各單位必須自行替球員辦理保險,大會另有辦理場地保險。

(6)參加各單位經費自理。

(7)承辦有關人員依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十九、本計畫經市府核准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十、預估參賽單位及人數:58隊8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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