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配合政府推動籃球運動,普遍發掘培育籃球運動人才,提昇我國籃球技術水準為目的,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    據:(101)籃協中字第1010000388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彰化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中州科技大學

六、協辦學校:中州科技大學體育室、運動與健康促進系

七、贊助單位:

八、比賽時間:(1)社會組、青壯組、壯年組、長青組

101年8月24~26日-星期五~星期日

      (2)國中組、高中組

101年8月27~31日-星期一~星期五

十二、比賽地點:中州科技大學

十三、比賽分組:

      國男、女組:(民國8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1)國男甲組: 100學年度國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參賽之球隊。

  (2)國男乙組: 國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3)國女甲組: 100學年度國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參賽之球隊。

(4)國女乙組: 國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高男、女組:(民國8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5)高男甲組:100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參賽之球隊。

(6)高男乙組:高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7)高女甲組:100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參加甲組比賽與志願參賽之球隊。

(8)高女乙組:高中籃球聯賽參加乙組比賽之球隊。

(9)社男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10)社女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11)青壯組:31歲至40歲(民國71(含)以前出生者)。

 (12)壯年組:41歲至50歲(民國61(含)以前出生者)。

 (13)長青組:50歲以上(民國50以前出生者)。

1.年齡高者可跨組參加年齡限制較低之組別,唯年齡低者不得跨組參加年齡限制較高之組別。

2.青壯組、壯年組及長青組若人數不足時,各單位可男、女混合組隊。但女子滿三十五歲以上者可參加任何一組,未滿三十五歲者限參加青壯組與壯年組。

3.大學組每位球員只限報名一組比賽(社會組每位球員,限打一隊)。

4.各組報名隊數不足4隊以上,取消該組比賽。

十四、參加對象:凡對籃球愛好者,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十五、報名人數:每隊隊職員應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各一人、球員報名人數12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2010年最新籃球規則。

十七、比賽制度:各組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

十八、比賽用球:採用「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十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20日(星期五)截止。

二十、報名手續:請上中州科技大學體育室首頁下載報名表

回傳至mail-ccut1321_1325@yahoo.com.tw

並郵寄至彰化縣中州科技大學體育室收(報名時與報名費同時繳交

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地  址:彰化縣員林鎮山腳路三段二巷6號

電  話:04-8359000轉1323、1325

二十一、報 名費:本比賽報名費2,000元及保證金1,000元合計3,000元整,保證金於賽後無息退還,無故棄權者沒收保證金並取消所有賽程,充當大會基金,不得異議

二十二、抽籤會議:101年7月31日(星期二) 下午15時假中州科技大學體育館B2視

聽教室舉行,不另行文。抽籤未出席單位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十三、領隊會議:101年8月23日(星期四) 下午18時假中州科技大學體育館B2視聽

教室舉行,不另行文。

二十四、獎  勵:各組報名6隊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狀、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二十五、申    訴:

(1)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千元,向大會或審判委員會提出。

※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2)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事件有損其權益時,隊長應再比賽紀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為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應由領隊或教練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千元整,向本會負責人提出,並以書面確認此抗議。

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3)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六、附  則:

(1)凡報名者保險由大會統一投保。

(2)凡參加球隊之交通食宿事宜,均由球隊自理。

(3)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辦妥出賽手續,同時繳交身分證件,以備查驗。如未攜帶證件者,不得上場比賽。

(4)賽程表中隊名居前者穿淺色球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左側,隊名居後者穿深色球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右側。若球衣顏色無法依上述規定穿著,應先通知主辦單位,並告知球衣顏色,以便事先協調。

(5)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規定時,不得上場比賽。

(6)比賽時非本隊已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7)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8)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加油棒則不受此限。

二十七、住宿:

(1)本校學生宿舍每人每天收200元清潔費,國、高中球隊意者請事先預約額滿為止「盥洗用具、睡袋等自備」

(2)提供相關員林地區旅館住宿資訊(如附件一)。

二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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