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     旨:配合教育部推展校際籃球競賽,以提昇國內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2、依 據:教育部    台體   字第    函核准辦理。

 3、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4、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籃球協會。

 5、協辦單位:大倫國中、國立苗栗高商、星裕國際公司。

 6、比賽組別:(1)高男甲組(2)高男組(3)高女甲組(4)高女組(5)國男甲組(6)國男組(7)

  國女甲組(8)國女組。

 7、參賽資格:(1)高中組:民國82年9月1日 (含)以後出生。國中組:民國85年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球員必須在學學生。各縣市中學及外僑學校均可報名參賽。

     (2)甲組:本學年全國中學聯賽高男甲組16強、國男甲組12強;高女甲、國女甲8

  強(上述球隊組第二隊時,需參加甲組比賽);或一般球隊志願挑戰甲組比賽。

     (3)一般組(高男.國男.高女.國女)超過12隊時,不受理該校第二隊參赛。

(4)報名一般組球隊可以在參賽挑戰甲組,唯體力自行調配。

 8、比賽日期:民國102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共9天。(各組預賽2-3天;決賽2-3天)。

 9、比賽地點:苗栗市巨蛋體育館、苗栗高商體育館、大倫國中體育館。

10、比賽規則:採2012年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採4節40分鐘賽制。

11、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日止。聯絡人 總幹事 吳喜松助理教授0910-433-386

13、報名地點:苗栗市復興路2段220之3號  苗栗縣籃球協會競賽組黃文海先生收。

14、報名手續:(1)依報名表以電腦打字填妥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報名後不能更改名單。

(2)以掛號郵寄報名表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圓整或匯票:「苗栗縣籃球協會」收,以免遺失。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報名。

15、抽    籤:民國102年4月4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16、領隊會議:民國102年4月4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各隊自由派員。

17、注意事項:(1)各隊經費自理。參賽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需有本學期註冊蓋章)。

(2)各隊球衣號碼請盡量配合依照國際規則4至15號。

(3)報名後無故棄權或比賽發生打架、棄權之球隊,除報請教育行政單位處理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

(4)比賽前各校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時,概由當事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各隊隊職員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辦理比賽之場地人員保險。

(5)球員可以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18、申    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19、獎    勵: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以及成績証明(証明含五、六名,賽後兩周郵寄各校)鼓勵之。

20、附    註: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mchioujyd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