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02年主委盃籃球錦標賽暨全國運動會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依 據: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102年度實施計畫辦理。
二、主  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及選拔10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
三、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
四、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竹東鎮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東泰高級中學、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六、組  別:社會男子組、壯年男子組。
七、報名資格:
【社會男子組】(比賽時需攜帶身分證備查)
(一)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其代表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99年9月7日為準】。
(二)在金馬地區服役之現役軍人,得依其意願選擇代表金馬地區或設籍地區(須符合第一款規定),惟只限代表1個單位參賽。
(三)旅居國外或留學達6個月以上而被除籍者,於賽前返國仍得代表原設籍縣市參賽(被除籍前須在原設籍地區設籍達2年6個月以上)。
(四)旅居國外滿3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從未參加全運會者,於賽前返國,得不受第一款之限制,代表設籍縣市參賽。
(五)外籍人士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於初設戶籍登記前,須於其代表設籍縣市連續居留滿3年以上,並於初設戶籍登記連續滿1年以上者,得不受第一款之限制,代表設籍縣市參賽。
(六)未滿18歲之選手註冊時,應附監護人同意書。
【壯年男子組】
(一) 壯年組球員須符合67年4月13日前出生,年滿35歲(不須設籍新竹縣)。
(二) 壯年男子組共計九隊,以新竹縣各機關團體為優先。
八、選拔辦法:由本會選訓小組遴選20人進入培訓隊,經教練團培訓後遴選12名球員代表本縣參加本屆全運會,其20人培訓隊遴選條件如下:
(一)依據選拔賽中各隊球員表現遴選各位置球員。
(二)曾登錄SBL籃球聯賽、今年出賽全國大專盃甲一級、HBL甲級前八名以及上屆全運會代表隊球員得採績優徵召加入培訓隊。
(三)就球員品德、位置、技術、體能、潛力及團隊精神等做為遴選重點。
九、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3日、4月14日(星期六、日)共二天。
十、比賽地點:東泰高級中學體育館(視賽程需求增加竹東高中體育館)。

十一、比賽制度:採混合賽制,先分組循環再進行單敗淘汰,於抽籤會議決定之。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2013年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molten男子七號皮球。
十四、報名方式:(1)日  期:即日起至4月1日下午五時止,以郵戳為憑。
(2)地  點:新竹縣體育會(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2號)
(3)聯絡電話:03-6675185 傳真電話:03-6675187
(4)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各一人、球員(含隊長十五人)共十八人。
(5)報名費:每隊壹仟伍佰元整,於報名時繳交。
(6)保證金:每隊貳仟元整〈完全比賽後退回〉,於報名時繳交。
十五、領隊會議:訂於102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十六時於新竹縣體育會(縣體育場內)舉行,商討有關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請各隊派員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六、獎  勵:(1)取各組前四名優勝單位由大會頒贈獎杯、獎品等以資鼓勵。
(2)為選拔102年全國運動會籃球資格賽參加選手,本次選拔賽由本會選訓委員會選拔訓練並參賽。
十七、申  訴: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於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以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壹仟元向大會提出,申訴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十八、附  則:
(1)各單位經費自理。
(2)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侮辱裁判、職員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球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4)參加單位隊職員比賽期間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九、經 費:由相關經費支應。
二十、本計劃經主辦單位核准後實施修訂亦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mchioujyd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