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倡正當活動聯誼情感,導正社會風氣,砌磋球技提高籃球水準。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宜蘭縣政府、宜蘭縣議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宜蘭縣體育會、蘇澳鎮公所、蘇澳獅子會、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蘇澳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蘇澳海事職校、蘇澳國民中學、馬賽國民小學。

六、贊助單位:台泥公司蘇澳廠、幸福水泥公司、信大水泥公司、東南鹹業公司蘇澳廠、台化公司龍德廠、惠眾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佐儀股份有限公司。

七、參加組別: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八、參加資格:凡對籃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參加。

九、比賽日期:民國102年7月26、27、28日三天

十、比賽地點:蘇澳海事職校活動中心、蘇澳國民中學、馬賽國民小學體育館。

十一、    報名人數:每隊報名以十二人為限,其中一人為隊長職員、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幹事等四人,共計十六人(男女總隊數達六十五隊時即不再接受報名)。

十二、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外埠以郵戳為憑)。

十三、    報名地點:宜蘭高中學務處體育組林德齊主任

地址: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電話:0920-610582(請至本校現場報名或掛號報值報名)

十四、    抽    籤:訂於 民國102年7月5日 上午十點假宜蘭高中活動中心視廳教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十五、    報名手續:1詳填報名表(如附件一)並經領隊或教練簽章。

2繳納報名費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3繳納球隊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於各該隊完成全部賽程,憑據退還,若中途棄權者,該保證金沒收移作比賽經費。

十六、    比賽制度:1各組報名三-五隊採單循環制。

2各組報名六-十六隊採分組淘汰後循環決賽制。

3各組報名十七隊以上,採淘汰賽制。

十七、    計分方法:循環制計分方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積分相等時:

1.   如兩隊積分相等,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   如兩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之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

3.   如該商率仍相等時,以名隊於各場比賽結果得分總和之多寡判定名次。

十八、    領隊會議:訂定 民國102年7月25日 下午三時假蘇澳海事活動中心舉行(不另行通知)。

十九、    比賽規則:採用現行國際籃球規則。

廿一、 比賽用球:採用寶登合成皮籃球。

廿二、 申    訴: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教練或領隊簽名之正訴書及申訴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於事實發生後一小時內送達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但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再行申訴(申訴無效,該申訴保證金沒收)。

廿三、 獎    勵:1各參加隊由大會贈送紀念品。

2各組優勝隊由大會頒贈獎杯,以資鼓勵。

廿四、 紀律管理:各隊於比賽時,如有暴力行為,經本會紀律委員會議決之處分,於本會所舉辦之比賽均有強制執行之效力。

廿五、 附    則:各隊參加比賽期間必須遵守運動精神服從裁判之判決,如有發生鬥毆情形,視情況判定參與球員驅逐出場,情節嚴重得沒收球隊比賽權利及保證金。

廿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廿七、 本競賽規程經報奉宜蘭縣政府102年4月17日府教體字第1020056691號函同意核備在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mchioujyd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