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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年度五結鄉『鄉長盃』實施計畫
一、    宗      旨:響應政府推展全民體育,導正社會風氣,提倡籃球運動,提供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
二、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五結鄉公所、五結鄉民代表會
三、    主辦單位:五結鄉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五結鄉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周吉祥診所、興中國中、五結國小、利澤國中
六、    比賽組別:
社會男子組、鄉內國中三對三組
比賽時間:自98年 7月 24日至26日。
七、    比賽地點:利澤國中、五結國小。
八、    參賽資格:1.社會男子組採自由報名參加。
            比賽制度:不足三隊不予比賽,視報名球隊多寡由主辦單位於抽籤時決定。
            2.國中男子組三對三(限五結鄉國中)
九、    報名人數隊數:1.各隊職員4人,球員12人共16人為限
                    以18隊為限額滿為止。
                   2.三對三各隊四人為限。(不用繳費)
十、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 7月20日止(外埠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 報名地點:興中國中體衛組
地址:(26844)-宜蘭縣五結鄉中正東路50號
電話:9653453-15        傳真:               03-96...         
十二、 報名手續: 1.繳納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整。
2.繳交報名表。
3.繳納球隊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於各該隊完成全部賽程,憑據退還,若中途棄權者,該保證金沒收移作比賽經費。
十三、 比賽規則:採用全國籃球協會審定最新規則。
十四、 比賽用球:採用寶登皮製籃球。
 
 
 
十五、 計分方法及名次判定(循環賽制):
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得○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積分相等時:
1. 如兩隊積分相等,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 如2隊或3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之得分總和除以失分總和之商率判定名次。
如該商率仍相等時,以名隊於各場比賽結果得分總和之多寡判定名次。
十六、 抽籤:訂於民國 98年7 月20日(星期一 )上午10時假五結鄉公所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十七、 領隊會議:訂定民國 98年 7月23(星期 )下午3時假五結鄉公所議室舉行舉行(不另行通知)。
廿一、抗議事件之處理:
比賽中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教練或領隊簽名之正訴書及申訴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於事實發生後六小時內送達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但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再行申訴,該申訴保證金沒收。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賽前提出,學生組球員應備學生證正本以備查驗。
廿二、獎勵:各組報名6隊以上優勝前4名,頒贈獎杯獎品,以玆鼓勵。
廿三、 紀律管理:各隊於比賽時,如有暴力行為,經本會紀律委員會議決之處分,於本會所舉辦之比賽均有強制執行之效力。
廿四、 附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廿五報名表: 如附件一。
廿六、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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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mchioujyd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