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全國第7屆風城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二、依   據:華民國籃球協會102年9月10日文字第1020000838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七、組   別:(1)社會男子組(限36隊)、(2)社會女子組(限24隊)

(3)高中男子組(限24隊)、(4)高中女子組(限24隊)

八、參加資格:

(1)社會男子組:(註冊報名為第11季SBL超級籃球聯賽參賽球隊,凡經正

式登錄註冊球員不得參加本賽會)。

(2)社會女子組:(註冊報名為第9季WSBL超級籃球聯賽參賽球隊,凡經正

式登錄註冊球員不得參加本賽會)。

(3)高中男子組:102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甲級前8強以外之學校球隊。

(4)高中女子組:102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甲級前8強以外之學校球隊。

九、競賽日期103年8月23~31日(預賽2-3天、決賽2-3天)

             各組比賽日期分佈(1-2組23.24.30.31日)(3-4組25~31日)

十、競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

十一、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於抽籤會議決定之。

十二、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斯伯丁」男子7、女子6號,皮質籃球。

十四、報名方式:(名額有限請儘早報名)。

(1)日   期:即日起至7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2)地   點:300新竹市學府路二號(建華國中 沈施俊老師 收)

(3)聯絡電話:0933-117826沈老師或emil-chjht180@ms.hc.edu.tw

(4)報名人數:除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共三人。

球員(十四人為限,比賽登錄十二人)

         (5)費   用:報名費每隊2000元保證金每隊2000元(完全比賽後退回)報名時繳交。無故棄權者沒收保證金並取消所有賽程,充當大會基金,不得異議

十五、報名手續:

(1)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費用4000元(請購買郵局匯票,匯票抬頭: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報名表連同4000元匯票,一律請以郵寄(掛號通信報名)

(2)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相關費用,不予受理不予編排賽程。

十六、領隊及抽籤會議:訂於103年726日(星期六)時、在竹市立體育館內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舉行,商討有關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人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七、競賽資訊:報名表賽程表屆時公佈於新竹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頁。

十八、獎   勵:第1~2組(獎盃)、第3~4組(獎盃及獎狀)錄取隊數>3取

1>4取2>5取3>6(含)以上取4。

十九、申   訴:

(1)有關球員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經察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已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賽後則不受理。

(2)其他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併同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二十、附   則:

(1)比賽時非本隊已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2)球員每場出賽必須攜帶證件備查:(1-2組)限身份證、駕照、健保卡(3-4組)限學生證、在學證明等,(需有相片)正本擇一即可其他證件均不採用,未帶證件不得出賽,如有不合規定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3)各隊在每次比賽前30分鐘必須主動將整隊證件繳交至記錄台並接受檢核,未帶證件不得下場比賽

(4)每隊球衣及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須繡有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則不得下場比賽;若整隊無法出場比賽,沒收保證金)

(5)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棄權、侮辱裁判及職員之球隊,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出賽及沒保證金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辦理之球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6)隊自行辨理運動傷害及意外或平安保險事宜,大會不負責上述任何賠償事宜,大會辦理場地保險。

二十一、預估參賽單位及人數:108隊1836人。

二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訂之。

 

103年全國第7屆風城盃籃球錦標賽-報名表

隊 名

 

通訊處

 

組 別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領 隊

 

教練

 

管 理

 

聯絡人

 

連絡電

 

球 衣

號 碼

姓   名

出生日期

身高

體重

就讀學校

或服務單位

 

 

 

 

 

 

 

 

 

 

 

 

 

 

 

 

 

 

 

 

 

 

 

 

 

 

 

 

 

 

 

 

 

 

 

 

 

 

 

 

 

 

 

 

 

 

 

 

 

 

 

 

 

 

 

 

 

 

 

 

 

 

 

 

 

 

 

 

 

 

 

 

 

 

 

 

 

 

 

 

 

 

 

 

                       

※各隊在每次比賽前30分鐘必須主動將整隊證件繳交至記錄台並接受檢核,未帶證件不得下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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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mchioujyd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