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鎮長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提倡全民體育活動,推展籃球運動,提高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二、 指導單位:關西鎮民代表會
三、 主辦單位:關西鎮公所
四、 承辦單位:關西鎮籃球發展協會
五、 協辦單位:關西國小
六、 組 別:高中組、社會組
七、 參加資格:關西鎮各公私立機關、學校、各公司行號民團體均可組隊參加。
(上限12隊)
八、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15、16日(星期六、日)
九、 競賽地點:關西國小(室內外籃球場)
十、 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於抽籤會議決定
十一、 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 報名方式:
(1) 日 期: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報名隊數有限,額滿為止,請及早報名)
(2) 地 點:波波熊冷飲店-關西鎮中山路52號或採通訊報名連同報名費寄至
新竹縣關西鎮東山里五鄰三十號(朱昌振)收!
(3) 報名人數: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含隊長時二人至十五人。
(4) 報 名 費:新台幣1000元,保證金每隊2000元(完全比賽後退回)共3000元。
(報名時繳交)
十三、報名手續:親自赴報名地點報名或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十四、領隊會議:訂於98年8月5日星期三早上十時在關西鎮公所地下室舉行,商討有關
競賽事宜並抽籤編排賽程,各隊請派員參加,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
議。
十五、競賽資訊:報名表及賽程表公佈於關西國小體育館。
十六、獎勵:優勝球隊由大會頒贈獎杯、獎品等以資鼓勵。
十七、申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其它爭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
書面及保證金3000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
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抗議成立時退回保證金。
十八、附則:
(1) 參加各單位經費自理。
(2) 球員一人不能同時代表兩隊,如有違者,即取消第二出場隊比賽資格。
(3) 球員出賽應穿著統一運動服裝,號碼由4至15號,球衣不整不得參加比賽、
(4) 比賽時如有球員互毆汙辱裁判、職員等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
球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各單位報名表務必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書寫清楚以便辦理保險。
十九、本計劃經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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